森林消防可以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吗?火灾事故认定书范本有哪些?
一、森林消防是否能出具火灾事故认定
可以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
二、火灾事故认定书范本
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
编号:江XX简[20XX]第XXX号
起火单位(户)中江县XX镇XXXX家
法定代表人XX
起火地点中江县XX街XX号
身份证件号码510623XXXXXXX
报警时间X年X月X日
直接财产损失(元)XXX
联系电话XXXXX
现场调查询问情况:
1、证人A(楼上住户,报警人):上午XX时左右到阳台上放水壶时发现楼下XX阳台冒出很多浓烟,我就赶紧跑到XX房间外,发现房门是关着的,在门外大声喊里面也没人回应,我就回到楼上打了119报警。
2、XX(户主):我是早上七点左右出门的,当时家里冰箱和饮水机都是打开的,饮水机里面还有少量水,我和家人走的时候家里门都是关好的,早上11点过邻居给我打电话才知道家里着火了。我认为是家里电器短路引起的。
现场勘验情况:
404房间约25平米,其中房间西南侧过火严重,房间内放置电冰箱,饮水机,沙发(由西南向西方向),电视机,餐桌(东南向东方向);饮水机,沙发,电视全部烧毁,其中饮水机后方墙面有过火形成的”V”字型痕迹,餐桌南侧支架稍微致其向南侧倒塌,房间南侧连接阳台,连接处木质门框上部碳化严重,局部脱落,其中门框西侧碳化痕迹明显重于东侧,阳台面积约5平米,放置有洗衣机,自行车,均由于受热导致上部部分融化,阳台窗户因受热致其玻璃爆裂,金属窗框熔化,熔化程度西侧重于东侧。
火灾事故事实:
XX年X月X日X时许,位于中江县XX镇XXXX家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为房间内饮水机长时间加热致其内部加热罐过热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火灾主要烧毁房间内电视机、冰箱、饮水机、沙发等物,过火面积约25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0910元。
当事人签名
调查人员签名认定日期
三、森林火灾扑救方法
人工扑打
人工扑打是扑灭地面火常用的方法,也是经济而有效的方法。其灭火机理在于:用扑火工具压火,减少氧气的供应;用扑火工具扫除已着火的可燃物和火灰、火炭、火星,使未着火的可燃物脱离火源,破坏预热作用。
用水灭火
水是最廉价的灭火剂,能够扑灭地下火、地表火、树冠火。特别是林区地下火,未清理的采伐迹地和植物茂密、腐殖质层厚的原始林区,非用水灭火不可。
用土灭火
用泥沙覆盖燃烧物质,使其减少氧气供应量,甚至隔绝氧气,破坏燃烧条件,这是比较古老的灭火方法。现在轮船、古刹仍备有沙箱、沙包,作为扑火之用。在森林消防中,扑灭伐桩、倒木火,在没有水的情况下,用此法比较省事和有效。
用气灭火
在实践中,人们逐步认识到,当风速大于15m/s,风即能起到灭火作用。人们根据这一原理发明了一系列的风力灭火机,也是森林消防指战员的常用灭火装备。